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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代澳大利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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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ustralia is a member of the 54-nation Commonwealth澳大利亞由新南威爾士、昆士蘭、南澳大利亞、塔斯馬尼亞、維多利亞、西澳大利亞六個州以及首都地區和北部地區兩個地區組成。

此外,澳大利亞政府還管轄七個海外領地,其中包括澳大利亞南極洲領地以及太平洋、印度洋和南部海域的一些島嶼。

澳大利亞是擁有兩千萬人口、獨立的西方民主制國家。政府建立在自由與民主傳統的基礎之上,支援言論和結社自由,堅持宗教寬容。

澳大利亞同加拿大、新西蘭以及其他前英屬殖民地一樣,實行君主立憲制,承認大不列顛女王伊麗莎白二世爲國家元首。總督是英女王在澳大利亞的代表。

澳大利亞的政治結構以及法律和教育制度均以英美模式爲基礎。憲法賦予聯邦政府對國防、外交、商務貿易、稅收、關稅及消費稅、養老金、移民和郵政諸項事務進行管理的權力。其他權力由各州政府享有。

聯邦政府

澳大利亞聯邦立法機構由衆議院和參議院組成。其中衆議院有一百四十七名議員,通過選擇選舉制産生。參議院議員通過比例代表制選出,每個州産生十二名代表,首都地區和北部地區各産生二名代表。

衆議院中占多數席位的政黨通過組閣方式組成政府,內閣成員由參、衆兩院中的本黨成員組成。總理爲國家的政治領袖,通常從衆議院産生。憲法規定,每三年必須舉行一次大選,但實際情況較爲頻繁。

州政府與地方政府

每個州都有自己的總督以及議會的上、下兩院,但昆士蘭州的議會只有一院。北部地區和澳大利亞首都地區也有自己的政府和立法機構,但享有的權力少於其他各州。

六個州涵蓋有八百五十多個地方政府區域。這些地區受由選舉産生的地方政務委員會管理,在州《議會法》的框架下運行。

司法體系

根據憲法規定,聯邦政府的司法權力屬於最高法院。聯邦政府還擁有設立其他法院的權力,如聯邦法院和家庭法院。

最高法院有權處理與聯邦法律和州法律相關的事務,有權解釋憲法并裁決聯邦政府與各州政府之間的法律爭端,是澳大利亞的終審法院。

政黨

澳大利亞聯邦及州的政治體制普遍採用“政黨制度”,即通常由在議會中獲選人數最多的政黨或政黨聯盟組成政府。人數在議會成員中占第二位的政黨通常成爲法定的“反對黨”。

在過去約五十年中,澳大利亞政壇一直由兩大政治集團控制,即自由黨和國家黨組成的保守黨聯盟和澳大利亞工黨。目前,保守黨聯盟是執政黨,工黨是反對黨。不過,在過去的二十年中,澳大利亞民主黨與(或)其他少數黨派一直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。

澳大利亞是世界上爲數不多的、在聯邦及州選舉中均採用強制投票制的國家之一。專門設有一個獨立的選舉委員會具體組織選舉和全民公決、重新劃分選區、確定衆議院人數以及進行選民登記的管理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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